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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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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走到楼道里才觉得手心是潮的,背心里也是涔涔的冷汗。她抱着那袋桃子,像抱着什么宝贝,在漆黑的楼梯间里一步步摸索着朝上走,唯恐惊醒了什么似的。

原来——原来已经七年了。

她过得并不好,正如了他的意。她也并没有撒谎,不过刚刚她邀他上来的时候,心里还真有点怕他当真上来,那时候她可真不知道该如何收拾残局……当她摸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听见客厅里哗啦啦一阵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落下来。她一脚踏进黑暗里,孙志军果然已经下班回来了,不过跟往常一样,喝得烂醉。没有开灯她也能闻见他身上的酒臭烟臭,她在那里停了一停,仿佛是积蓄了一点力气,伸手摸索着开关,把灯打开了。

孙志军吐了一屋子,她把窗子打开透气,去厨房铲了煤灰来清扫秽物。本来家家户户都烧天然气了,但她跟开电梯的王大姐讨了不少煤窝煤灰,王大姐就住在车棚旁的小平房里,没有天然气,日子过得十分俭省,平常还烧蜂窝煤。她讨煤渣,就是因为孙志军每次喝醉了就吐一地。谈静很利索地收拾完屋子,然后打了一盆温水来给孙志军擦脸,毛巾刚碰到他脸上,他就一胳膊拐过来,胳膊肘正巧撞在她鼻梁上,撞得她脑袋一懵,整个人都往后一仰,倒坐在了地上。

鼻子开始流鼻血了,她随手拿起卷筒纸,揪了点纸卷成一团塞上,然后继续给孙志军擦脸,擦胳膊。温热的鼻血慢慢浸润了纸卷,她低头拧毛巾的时候,一滴一滴就落在了脸盆里,血丝化成细缕,没一会儿就散入水间,再不见了。她去换了一盆水来,这时候孙志军倒乖起来,像个大婴儿,由着她摆弄。她帮他擦洗完,又替他脱下脚上的鞋,换了毛巾替他擦脚。看他横躺在沙发上,知道自己没办法把他弄到床上去,于是从卧室拿了床毛巾被出来,给他搭上,让他好好睡。

他看了看她身后敝旧的楼房,淡淡地问:“你住在这里?”

“是啊。”她像遇见老朋友,语气平静无波,“要不要上去坐坐?”

他扬起半边眉毛,这个男人还是那样英俊,一举一动都透出俊逸不凡,低沉的声音仍旧仿佛带着磁性,只是字句里却藏不住冷若冰霜似的刻薄:“你经常邀请男人上去坐坐?”

“当然不是。”她很快地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老公应该下班回来了,如果你不介意,上去喝杯茶好了。”

他笑了笑,说:“不必了。”

忙完这些,刘海已经被汗濡湿,紧贴在脑门上。她拿了睡衣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再洗衣服。孙志军的牛仔裤又厚又重,只能用刷子刷,她只差又忙出一身汗,最后端着盆子去阳台晾衣服,阳台上夜风十分清凉,她忍不住就站了一会儿。

只那么一小会儿,就足够想起很多的事,人在极度疲劳和极度困顿的时候,总是会回忆自己最好最幸福的时光。这种回忆太奢侈了,她靠在纱门上,远近都是人家,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遥远的车声传来,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今天聂宇晟的出现还是打乱了她,她一直觉得自己已经心如死水了,但他为什么还要斩尽杀绝?

幸好她已经结婚了,她从来没有这样庆幸过,但内心深处有小小的惶恐声音。其实没结婚又能怎么样呢?他们相互之间的怨毒已经深刻入骨,聂宇晟说过:谈静你以为这算完了吗?早着呢,不让你身败名裂,我绝不会放过你。

身败名裂算什么,比身败名裂痛苦一千倍一万倍的她都受过来了。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最后是怎么熬过来的,幸好已经全都过去了。

他开车跟着她到这里来,是眼看着她过得不好,他才会觉得安心。她笑了笑,说道:“要不上去吃点水果,我记得你最喜欢吃桃子。”

有一次他发烧吊水,坐在输液室里,她把桃子一片片片好了喂给他吃,一边喂一边心疼,因为他烧得连眼睛都红红的,眼底出了细小的血点。那个时候他还叫她老婆,那个时候她还以为他们一定会结婚,那个时候有多傻啊,把所有的一切都当了真。

“谢谢,还是下次吧。”他仍旧彬彬有礼,就像是对待陌生人。

她轻松地笑,说:“那我上去了,再见。”

他没有跟她说再见,再见,不,永世不见。今天的这一面已经是纯属多余,今生今世她都不想再见到她,想必他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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