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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国货当自强,岂因祸福避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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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规避赛道,建立品牌。

红光百货公司,主要经营的是便利亭业务,其实就是书报亭业务,主要是卖图书音像制品,最多再带点零食瓜子饮料之类的,跟服装店其实相差很大。

如果便利亭再加上服装,这就乱了,会减弱品牌价值。

什么是品牌?关键就是专心跟专业。

比如曹志强目前打算做服装品牌,那就专门在服装上面下功夫,不要乱搞其他。

由于这些品牌服装的设计,大都是电影《古亭之恋》里女主角穿的服装,所以一旦电影火了,绝对有一个带动效应,之后么,再顺势打点广告,给人种下这个品牌的服装,是文艺女青年的印象,品牌效应也就顺理成章了。

为了赶时间,曹志强甚至都提前用个人的名义交了钱,跟金陵城的服装厂下了订单。

所以,一旦曹志强跟育红机械厂合资办下一个百货公司,不用花什么钱,就能先把这些服装吃进去,然后在各个城市的专卖店里销售。

只要电影一上映,观影热潮一起,再让朱霖当这个品牌的代言人,那这些服装很容易就能卖光。

可惜,王厂长不想搞合资性质的百货公司,也不想搞什么专卖店,只想搞运输,赚那点蝇头小利,那就没办法了,只能曹志强自己搞了。

所以,曹志强才决定单独另起炉灶,单独打造一个单独的专门做服装的贸易公司。

是的,王厂长的话提醒了曹志强,服装厂情况比较特殊,以机械厂的下属单位名义去搞服装厂,是不太合适的,倒不如直接搞一个以经营服装为主的贸易公司。

这样一来,这家贸易公司不生产服装,只负责设计跟营销,风险小了很多,利润却大了很多,而且能吸纳很多年轻人就业,各地政府也一定会喜欢。

至于具体的经营模式,保险起见,先搞一个小红屋便利亭模式。

简单来说,就是各地的专卖店呢,都是由曹志强新办的贸易公司来出资打造,然后再雇佣当地的一些年轻女性,经过一些基础培训后,统一上岗当销售员。

实际上,曹志强如果自己搞这个,优势更明显。

无他,曹志强手下有太多可以做这个的平台了。

红光出版社也好,华夏音像公司也罢,还有红光百货公司跟红光电影厂,理论上都是可以搞这个品牌专卖店的。

本来呢,用红光百货公司的平台搞,是最容易的,直接就能用这个公司进货卖货。

但曹志强考虑再三,决定还是用红光电影厂的名义,再搞一个下属的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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