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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六章 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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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凯妮为什么要给这本书,而且特意在这一章中夹纸条呢?

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浩子,一个人在这琢磨什么呢?”王禹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杵在我床边问道。

“没啥事瞎看看。”随手把书合上扔到一边,看向王禹问道:“咋样了?”

王禹叹了口气,无奈的摇摇头:“没有任何人响应,全都是怕大铺头子找他们麻烦。”

曾凯妮指着门口处,简单粗暴的说了句:“滚。”

“啥?”

“让你滚!”曾凯妮急了。

这上一秒还好好地,下一秒怎么就急眼了呢。

为啥呢。

我嘀嘀咕咕的往出走,又情不自禁的回了下头,看着她在收拾自己上衣身上的水的时候,便想着难道刚才是不小心砰到她?可我为什么没感觉呢。

哎,想不通,我无奈的摇摇头,女人呐,就是永远的让你想不通诶。

一愁不展之际,回到宿舍把枕头下面的那本法律书翻出来看了会,巧的是这本书里有一篇是单独夹着这一章白纸条,上面什么也没写,可这篇法律的四个大字却是映入我的眼帘“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顾名思义,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简单点儿说,就是我因为心脏问题,可以在外面服役,但会有很多限制,很多地方去不了,直到我刑满释放以后,才算真正的恢复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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