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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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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语默默喜欢了靳天歌一年,最后受不住这样的煎熬,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最好的朋友萧蘅。萧蘅不能理解好友的苦恋,但她一直包容着,劝导着。

同为学校受人瞩目的学生,萧蘅比起靳天歌就接地气多了。她是双教师家庭,拥有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经历和喜怒哀乐,她看着高高在上,但又是温暖可亲的。

但凡学校有大型活动或演出,萧蘅就会这借着自己班长或校宣传部部长的名头拉上顾清语参加,因为她知道靳天歌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理所当然的安排着一切。没有经过暗恋的人,很容易犯萧蘅这样的错误,自以为是的以为这是对他人好。但对与暗恋中的人来说,那种有距离的接近所带来的微弱的甜蜜感根本无法与随后而来的痛苦相提并论。

顾清语慢慢的开始着了魔,她四处收集靳天歌的资料。邻居姐姐和靳天歌一个班,她有事没事晃荡到他的班级找姐姐聊天;文学社偶尔向靳天歌特约稿件,她自告奋勇的申请去拿稿子;学校组织篮球比赛,她努力挤到第一排,捕捉他比流川枫还要帅的身影……

“阿蘅,我觉得我快疯了,我跟他说了吧!”最痛苦的时候顾清语对好友说,她的爱恋那么低微,使她几乎落到尘埃。

“阿蘅,我回想了好多遍,其实那一眼根本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后面也一直没有勇气抬头看他。你说这么一眼就喜欢上了,我是不是疯了?”顾清语的这一眼,成了她整个高中的执念,而她的好友萧蘅陪着她疯了三年。

顾清语打心里感谢萧蘅,她知道这个好友对高中早恋很不赞同,但她对她的暗恋却异常的宽容和支持。

萧蘅说,一见钟情属于人类感情的变异病态,无药可救,唯有理解,并且宽宥。

顾清语的惊鸿一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见着靳天歌。直到有个周末,她和萧蘅在学校小花园聊天看书。一阵清越的笛声突然拔地而起,直冲云霄……

两个女生都惊了一下,萧蘅说:“哇,谁在吹笛子,这底气都能赶上我爸爸了。”萧蘅的笛子是跟她爸爸学的,她老爸客串过大型演出,如果能得到她这样的评价,说明吹笛者的水平确实不凡。

“好,我支持你!不管他是拒绝还是接受,我永远站在你身边支持你!”萧蘅信誓旦旦的鼓励她。

这样的对话进行了无数次,直到靳天歌考上大学,顾清语还是没说。她安慰自己:没关系,再有一年我就会考到他的学校,只要我够努力。

高考的成绩公布后,顾清语默默的把自己关在房间呆了一天。

萧蘅过了几天才知道顾清语的成绩,急忙给她打了电话:“清语,没事的。”

二人好奇的往笛声出处张望,一个清俊挺拔的身影正站在亭子对面的池塘边,临池而奏。

“真不错。”萧蘅赞道。

顾清语微张着嘴,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个身影,早已不知今夕何夕。

靳天歌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学生,优越的家世,兼优的品学,上等的容貌,谦逊的为人,他懂音乐、懂绘画、懂舞蹈、懂文学……文能写好文章,武能打好篮球,他是太阳最炽烈的光芒,闪瞎一片凡人的眼。

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顾清语只觉得悲哀。唯有的喜悦,只在与他擦身而过的刹那,灵魂都在为他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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