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狼人二三事 第28节
“……”好狗,真的好狗,在谈到左德赛的时候,西厌显得无比信服,比给我做狗的时候还要顺从。
我能分辨得出来,他对左德赛无条件服从,对于我,的确不是主仆认知。只是因为觉得我是伴侣,所以才迁就,就连装狗也是情趣。
只要左德赛出行,基本上都会有西厌陪伴,他成为了这位大亨的心腹忠仆,明里暗里给他做了不少事情。
不能搬到台面上的事情,西厌也会为左德赛处理好,只要对方下命令。
“既然你和你的主人关系这么密切,又是怎么穿越到这里了。”
水畔大陆有高度文明,但是也有非常落后的农耕文明,他们是以城邦、族群为界。
每个城邦、族群都会派遣一个代表,然后组成联合中心城运转组织,用来平衡每个城邦之间的关系。
西厌出生在狼人族群,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的安排下接受护卫训练。
对于族群里的孤儿,狼人首领是如此安排的,锤炼出他们的本领,然后送往各个需要狼人护卫的组织机构。
狼人族群的护卫在整个水畔大陆都是有名的,他们出了名的忠诚,所以很多权贵喜欢挑选狼人作为贴身护卫。
“被埋伏了。”
在一次护送左德赛去参加联合城邦商业会议时,路上遇到竞争对手的围追堵截。为了确保主人的安全,西厌用自己做诱饵,将所有的危险都引开了。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西厌掉入到一个湖水中,被旋涡吸入。
醒来后就是在度假村远处的山林水潭中,他自己在山里躲藏了一两天,然后就摸索到了度假村外围,最后遇上了去团建的我。
最初对于西厌来说,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保镖。
西厌比同龄人更出色,八岁时就被好几个老板看重。最终是西岭城邦最有名的商业大亨左德赛砸重金,与西厌签订了主仆契约。
除非左德赛放弃,否则狼仆永生永世都属于主人。
“这不就是签了卖身契吗。”听他讲到这里,我的语气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妒忌,这不比结婚证更有约束力?
“可是主人赏识我的能力,能为他效力,是我的荣幸。”